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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连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

admin 依法治校 2019-02-02 13:24:13
以人为本 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好习惯

为了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,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当中更好地发挥作用,促进各民族、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一、全校教职工必须讲普通话,全校教师必须达到普通话国家标准。

  二、全校教师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国家通用的规范汉字。

  三、对评为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的先进个人,向学校投稿并被采纳的人,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。

  四、普通话未达国标的教师,必须参加培训,同时该年度不得评先进,考核不能评优秀。

  五、各个班级的规范用语用字情况,与评选先进班级相挂钩。

  六、全校学生的规范用语用字情况,同各种评优相挂钩。

  1、普通话是校园语言,师生课堂用语和公开场合交流用语(外语除外)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系统中,并与教师晋级、晋职、评优和学生评优、操行评定挂钩。

  2、教师要持相应的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上岗。

  3、学校内部的公文、通知、通告、通报、财务报表、菜单、食谱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。

  4、师生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,除书法作品外,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、简化字、异体字。

  5、评选骨干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:语文教师一级乙等及以上,其他学科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。否则取消评选资格。

以人为本 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好习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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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训:严爱勤美 诚健博能
办学宗旨:以人为本 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好习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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